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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做好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审批材料准备工作;负责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的评选、推荐以及材料报批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员党费的按时收缴、党委会议记录;教职工集中政治学习内容记录;负责学校党员日常管理和档案材料保管保密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党委统计报表、信息采集和信息的编制、报送等工作,力求做到准确、及时、无误。

 

五、负责学校党委文件的传阅、办理学校党委公文的起草、审核及传达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及保密等工作。

 

六、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规划,拟定学校人员发展计划,核定学校人员编制,制定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学校引进人才和正常人事调动、调整、交流、任免、聘用、录用等工作。

 

九、负责全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报批和政府津贴评定及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考绩、奖惩、聘任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休、退职、辞职、自动离职、教师的延聘、返聘以及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师的高校、中专校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教职工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做好人事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人事工作方面的其他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