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止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禁止语言不规范、举止不文明、赌博、酗酒。
3、禁止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
4、禁止在招生、辅导等工作中违规违纪、搞不正之风等。5、禁止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
6、 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7、 禁止接受学生吃请或教职工宴请学生。
8、禁止教职工单独带异性学生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