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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联院优秀教师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中心: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苏教师【2020】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办法(施行)》(苏联院教【2021】24号)决定开展2021学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我校的联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2名优秀教师,从从事五年制高职专任教师中推荐人选。

二、 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衷心热爱五年制高职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取得优异成绩。

2.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能够坚持一线教学、履职尽责、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在各类指导委员会、协作委员会中积极工作,为促进学院五年制高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广大师生中具有较高声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同类表彰或其他综合性荣誉,全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折不扣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敢于和一切负面言行或现象作坚决斗争,为维护并提升学院五年制高职教师队伍良好形象、有力推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工作成效显著,能够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五年制高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个人“双师”素质水平,教学改革成绩卓著,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领衔创建“名师工作室”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支高水平、结构化、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取得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5)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表现突出,科研成果在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中取得良好实效,专利发明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教师人选;

2.个人填报相关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9月23日10:00前);

3.由校党委根据推荐人选研究确定初步名单;

4.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公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向联院报送相关材料。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