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
为做好我校2021年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宿人社通〔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韩 勇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高 凯
成 员:张 金 杨晓红 南志国 陆 伟 王晓艳
胡居安 宋 碧 王宗柱 严 芳 许乃跃
徐 龙 吴 建 高 崴 仲启丰 周善超
马卫东 单建国 葛攀文
三、年度考核导向及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重点突出对工作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考核。政治素质不过关的,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考核内容
1.管理人员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重点突出推荐或服务岗位目标完成等情况;
2.教学人员
主要围绕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全面评价,重点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3.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
考核主要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基础,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树立鼓励激励工作人员干事创新、担当作为的鲜明事迹,注重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工作人员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四、年度考核等第及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比例,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在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中合理分布,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总数的20%。另外需要注意:
(一)学校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学校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学校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组织全校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二)被考核人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平时考核及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等第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四)各部门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五)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六)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将考核结果由人事处统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六、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年度考核结果是对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岗位调整以及奖惩的主要依据。各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在具体人事管理工作的使用。
年度考核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既注重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又关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七、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2021年学校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自2022年2月17日开始,2022年2月28日结束。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分配比例一览表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分配比例一览表
部门 |
各部门人数 |
考核人数 |
优秀 人数 |
备注 |
办公室 |
4 |
14 |
3 |
|
信息中心 |
5 |
|
组织人事处 |
5 |
|
团委 |
2 |
16 |
3 |
|
学工处、保卫处 |
14 |
|
招就处 |
3 |
23 |
5 |
|
教务处 |
18 |
|
科研处 |
1 |
|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
1 |
|
后勤处、财务处 |
12 |
13 |
2 |
|
工会 |
1 |
|
学前一系 |
60 |
60 |
12 |
|
学前三系 |
17 |
17 |
3 |
|
体育系(综合高中) |
17 |
17 |
3 |
|
艺术系 |
16 |
20 |
4 |
|
培训部 |
4 |
|
旅游管理系 |
7 |
9 |
2 |
|
纪委办 |
2 |
|
中层干部 |
21 |
21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