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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 2023 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 2023 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2〕52 号)精神,对照条件和相关要求,做好我校 2023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