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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方案

各系: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市局分配我校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2名,我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学前教育一系2名,学前教育二系2名,艺术系2名,旅游管理系1名,体育系1名。之前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先进集体:先进职业学校、技能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二、评选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职教大会精神,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廉洁从教,勤恳工作,出色做好职业教育工作,出色完成招生、培训、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加职社教育研究,并有论文发表或获奖。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各种比赛,并取得较好名次。从事职社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在学校、师生、当地群众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1. 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个人: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招生、培训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行政、教研和学校领导干部的比例不超过20%

    先进集体:

    (1)先进职业学校:由人事处牵头,相应部门按照《宿迁市职业学校办学实绩年度考评办法(施行)》填写《2022年宿迁市职业学校办学实绩考评表,并上交相应佐证材料。

    (2)技能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培训中心。

  2. 评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各系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同时提交《2022年宿迁市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至系部(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招生等)。

    2.系部推荐。各评审条件初评,推荐候选人及上报相应材料3.会评选。学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

    4.公示上报。领导班子成员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集体研究结果公示5天上报市教育局。

    所有材料请于2月12日上午1000前交至人事处710室,个人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陆丽丽,联系方式:15161292786。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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