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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职教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八届职教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推动名师培养提质增量是校党委、校长室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按照惯例,市教育局将在奇数年组织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偶数年开展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评选,其中,名校长、名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实行届期制,每届为两年,届期内在岗履职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关文件规定待遇。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宿迁市第十届名校长名教师和第八届职教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各系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职教名师。职教名师的资格资历条件为:受聘高级讲师、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专业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市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职教名师申报材料请按文件要求复印、编印、装订,于121日前报人事处。

此外,为充分做好2024年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评选,请各系利用教研活动契机,全员学习评选办法(附件10),对照评选条件,提前准备材料,提高申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