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被巡察党组织:
2022
年
1
月,市委巡察办向各单位反馈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材料报送要求明确如下:
一是
经督查认定整改全部完成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并将整改工作后续巩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二是
督查认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且后续整改完成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宿巡发〔
2020
〕
16
号)要求,报送巡察整改办结报告。
三是
督查认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且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将后续整改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经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被巡察党组织公章后,于
4
月
29
日前报送市委巡察办
219
室。
联系人:颜士奎,电话:84360306/18360082290。
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