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宿迁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名额分配
市局分配我校省教学名师1名。为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人才,故此次各系推荐人选不限名额,教师对照条件自由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特级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
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注重产教融合、教研结合,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
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360学时/学年,校级副职领导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天/学年。
评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各系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同时提交《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至系部。
2.系部推荐。各系按评审条件初评,推荐候选人并上报相应材料。
3.校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评选出江苏省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
4.公示上报。领导班子成员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后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实践工作等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市教育局。
四、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
2.纸质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待市教育局审核后退还)。
3.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 PPT 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 格式)。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所有材料请于2月20日上午10:00前交至人事处710室,个人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陆丽丽,联系方式:15161292786。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