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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确保学校升专创建、专业论证和智慧化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倡导的乐于育人、乐于奉献、乐于学问的“三乐”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改进全体教职工工作作风为核心,以解决工作纪律松散、抓好工作落实为重点,以学校工作现存的问题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教职工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神,努力形成严谨有序、务实高效、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出勤考核

1.考勤要求

严格执行工作考勤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出勤考核。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学校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学校考勤规定,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学校规定上班签到考勤。

2.考勤方式

中层以上干部(系主任除外)及系、部、处、室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间集中签到;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学工处负责班主任考勤。校值周组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每个部门、每位职工考勤情况至少检查一次。

3.考勤地点

中层以上干部(系主任除外)及系、部、处、室工作人员在综合楼一楼值班室集中签到;教职工在各部门签到(系主任负责);班主任在学工处指定地点签到。

4.考勤时间

上班签到时间:8:00-8:30;按规定时间下班,不集中签退;班主任签到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5.考勤结果

教职工上班出现迟到、早退、旷工情况的,按迟到、早退一次扣发50元、旷工一天扣发100元处理。

6.其他考勤

(1)教学人员有课未请假、监考迟到早退、课中离开教室的,除按II/III级教学事故处理外,每次扣发50元。

(2)社团指导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的,扣发10元/次;无故旷课的,扣除30元/次。

(3)教职工未请假缺席全校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等每次扣50元;缺席部门会议、例会、教研活动的每次扣20元;各类值班人员未到岗的,每次扣50元。

(4)对无故缺席干部例会者,每次扣发50元。

(二)严肃工作纪律

1.基本要求

(1)教职工工作时间要亮明身份,佩戴工作卡。

(2)教职工应规范工作行为,严禁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网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电影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

(4)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干部、处室人员去向公开制度。

2.督查考核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一经督查发现,将根据情节和影响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抓好工作落实

1.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所担负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做到顾全大局,加强沟通协作,不推诿、不懈怠,确保学校工作顺畅开展。

    3.加强学习研究,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体教师要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以德立教;系部处室工作人员应认真钻研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做到职责范围内事情及时处理,涉及相关部门事情协调处理,超越权责范围事情及时逐级上报,切实为师生服务,让师生满意。全体教干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校长室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执行力,优质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 

(四)树立节约意识

建立节约型校园,严禁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严禁长明灯。根据需要,合理开、关微机、饮水机等电器;节约办公耗材,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凡不涉及保密事项的文件尽量实行网上发布;严格接待陪餐制度,不得超标准接待。

(五)强化作风转变

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做”结合的要求,在工作作风建设中为广大教职工带好头、做表率;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作风建设的认识,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全新的工作姿态去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提高对工作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加强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做到作风建设与教育教学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作风建设落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处,渗透到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以作风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考核

校值周组、督查组和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作风建设的督查与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督查结果与年度部门、个人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直接挂钩。

本通知未列相关条款按照以往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