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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等师范学校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专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专题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两代师表·一同塑造”,教育引导全体教师严格执行《宿迁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教师法治及规则意识,规范运用教育管理方法,大幅提升育人实效。积极争取社会、家长对教育惩戒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专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韩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高凯  

:张金 杨晓红 单建国 高崴 马卫东 南志国 王晓艳 李奎 许乃跃 王宗柱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屈娇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单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学校专题教育工作开展,归档过程性资料,做好专题教育工作总结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以系部为单位,充分利用系部会议、教研活动等契机,灵活运用集中学习、小组讨论、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宿迁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学习,做到人员学习全覆盖、内容掌握全知晓。人事处负责梳理《实施细则》重点,将其作为师德考核法制知识检测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教师测验,测验成绩纳入个人师德考核,确保广大教师充分领会细则精神。(责任单位:人事处、各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条幅等载体,广泛宣传《实施细则》,营造浓郁的专题教育氛围。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积极争取家长对教育惩戒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对教育惩戒的正确认知,共同创造教师、家长、学生携手并进的良好育人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学工处、各系)

(三)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实施细则》对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全面梳理班主任组织制定的班规或班级公约,确保不违背《实施细则》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施教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各系)

(四)推动问题查改。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发挥班级信息员作用,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全面了解教师违反《实施细则》的教育惩戒行为,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质评中心、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

(五)强化督查考核。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纪委办、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