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高师〔2023〕3号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各系、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履职情况,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勇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高 凯
成 员:张 金 杨晓红 南志国 马卫东 王晓艳 胡居安
王宗柱 吴 建 严 芳 李 奎 徐 龙 葛攀文
屈娇娇 许乃跃 高 崴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二、考核范围
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依据《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德(20分)
1.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政治品德和教师师德,公道正派,勤奋敬业,为人师表,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校党委相关政策、决议,定期研判、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20分)
1.组织、协调、管理、开拓创新的能力。
2.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严谨细致,务实高效。
(三)勤(20分)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常出勤,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履行相关请销假手续。
2.扎实开展“四走进”、听课、评课及其他相关工作,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求真务实,不走过场。
(四)绩(20分)
1.高效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明显,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与改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2.能积极为学校的各项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本部门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廉(20分)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为群众作表率。
四、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计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分-69分为基本合格。科级干部与其他中层干部考核分两组排名,在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的情况下,按个人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中层正职干部现场述职,其他中层干部书面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夸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现场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6分钟。
2.民主测评:由人事处组织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测评分占40%,中层干部互评分占30%,群众测评分占30%。
合计总分并进行排名。
人事处对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示、报备。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