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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宿高师〔2023〕3号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各系、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履职情况,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长:韩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成  员:张 金 杨晓红 南志国  马卫东  王晓艳 胡居安

王宗柱 吴  建  严  芳  李  奎  徐 龙  葛攀文

屈娇娇 许乃跃  高  崴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二、考核范围

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依据《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德(20分)

1.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政治品德和教师师德,公道正派,勤奋敬业,为人师表,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校党委相关政策、决议,定期研判、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20分)

1.组织、协调、管理、开拓创新的能力。

2.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严谨细致,务实高效。

(三)勤(20分)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常出勤,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履行相关请销假手续。

2.扎实开展“四走进”、听课、评课及其他相关工作,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求真务实,不走过场。

(四)绩(20分)

1.高效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明显,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与改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2.能积极为学校的各项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本部门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廉(20分)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为群众作表率。

四、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计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分-69分为基本合格。科级干部与其他中层干部考核分两组排名,在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的情况下,按个人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中层正职干部现场述职,其他中层干部书面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夸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现场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6分钟。

2.民主测评:由人事处组织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测评分占40%,中层干部互评分占30%,群众测评分占30%。

合计总分并进行排名。

   人事处对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示、报备。

 

                             2023年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