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以推荐1名教育管理类人员参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 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6月21日上午9: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确定的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联系人:陆丽丽,联系方式:15161292786。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