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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宿高师〔2023〕7号

 

 

各系、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宿迁市教育局印发的《宿迁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解决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体教师。

二、整治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韩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高  凯

成  员:张 杨晓红 南志国 马卫东 王晓艳  胡居安  

王宗柱 李  奎 徐  龙 吴  建 屈娇娇  

葛攀文 许乃跃 高  崴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推进工作。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

各系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引导教师践行教育初心,信守师德公开承诺,严格遵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积极引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三)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各系组织所有在职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形成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从3月份起至今年年底,每月25日前,要向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人事处汇总,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凡在专项整治及之后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其违规行为均记录在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中,并根据相关规定,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人才推选等方面予以运用。

(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把专项整治成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相关项目评分的重要依据,其中对于积极主动查实处理上报的案件予以加分;对于上级反馈、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其他查处件予以扣分,并在下一年度评先评优、人才评选推荐等方面视情实行“一票否决”或削减名额。

(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为加强监督和及时掌握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监督举报电话:0527-80985616、0527-80985626(人事处);0527-80877237(纪委办); 监督举报邮箱:rsc80985616@163.com举报信箱设在3号阶梯教室门口。

 

附件:

1.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023年224

 

 


附件1

宿迁高度师范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所属部门:      所属系部:                  自查时间:

姓名

职务或职称

任教班级

任教学科

是否担任班主任

是否从事有偿补课

 

 

 

有偿补课情况

含补课时间、补课地点、收费情况、学生人数等内容。

 

 

 

 

 

 

 

 

 

整改情况

本人签名

备注:此表须如实填报,若没有此类情况填写“无”。本表经本人签字后上交至所属部门/系负责人签字,由各部门每月25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存档、备查、汇总上报。

附件2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部门/系部(公章):                     统计时间:          月     

从事违规补课教师姓名

有偿补课形式

有偿补课地点

参与补课学生人数

收费情况

自纠或整改情况

备注:此表由各部门/系每月25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存档、备查、汇总上报。